昨天和中學死黨喝茶。
匆匆三個月,再一次相見,感覺依然親切...
我想,這就是友情的可貴之處。
一杯冰酸梅橘子、一杯熱豆奶及一小籃的炸薯條,
兩個小時的談話,
可以接受的音樂及雜聲,
時不時响起的電話鈴聲及簡訊聲,
中斷了又被繼續的對話,
近況的陳述混雜往事的回憶,
友情回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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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談到了這樣一個例子:
一場籃球賽,需要有遊戲規則、裁判、界限及時限,
有固定的球員,
有固定的籃框,
全場唯一的籃球,
球賽才能順利進行。
這是規矩。
重點是,這樣的所謂“限制”,限制不了球員的發揮。
反而,這樣的限制,才讓球員有了舞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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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說,人生也有很多“規矩”。
我們能做很多事,但很多事我們不能做,也不應該做。
被限制不能做的時候,
先別着惱,也許那是個必需有的“規矩”。
好比一個小孩不知道大人不給糖果吃的原因,
有一天他會明白的。
是的,有一天,我們也會明白其中的原由。
另一個重點是,在我們不能做的一千件事情以外,
有一萬件值得我們去做的事,
甚至有等待我們發掘的十萬件精彩的事等著我們,
為什麼站在牛角尖上呢?
寸步難行。
加油吧,俊豪,還有正在看這篇文的你,
看清楚自己不能做什麼以後,
用心去完成自己能做的吧!
呵呵,最近愛聽杰倫的新歌 - 超人不會飛。
不自禁也聯想到超人。
超人有敏銳的聽力,就算他聽到人的心聲,但他無法安慰;
超人有強壯的手臂,就算他能一口氣舉起千萬人,卻無法使一個囚犯改過自新;
超人沒有做他做不到的,
他知道自己能力的極限,
他用他的超能力去拯救意外及人為的罪惡。
他用他無堅不摧的身體去為無辜的生命擋槍避彈,
他做了他能做的,
並發揮到極致。
超人做自己能做的,
俊豪也做自己能做的,
超人不是俊豪,俊豪不是超人。
我們都在努力地在自己的有限中發揮無限!
嗯,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了。呵呵~